行政审判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润滑剂”,是社会稳定的“减压阀”。近年来,淄博中院不断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力度,有效化解大量“官民”纠纷。2006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达 62.27% ,服判息诉率达 99.68% ,多篇调研报告在全国、全省获得一、二等奖,先后获得“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山东省唯一一个行政审判联系点中级法院。
“案件协调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法院审判工作的难处,法官花费这么大的心血来给我们协调这个案子,最终案件审结了,事情也解决了。”今年年初,淄博中院法官积极主动运用协调手段成功化解一起因政府修路拆迁引发的涉访行政纠纷后,当事人谭某深有感触地说。
2005 年,因政府道路规划建设,淄博某经济开发区决定对谭某的房屋进行拆迁。 2007年底,修路工程因政策变动中断停工,此时谭某的房屋已出现漏水、损坏等情况,谭某对此极为不满,多次要求相关部门给予赔偿。该案因修路拆迁涉及周边六个行政村、近千余户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在当地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淄博中院承办法官陈磊在多次研究案卷,查阅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先后十余次给谭某做调解工作,二十余次电话与原被告沟通,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 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谭某及时拿到补偿款重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济开发区也因此得以排除妨碍,顺利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实现双方互利双赢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淄博中院依法审理了大量涉及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产业结构升级等涉经济发展的行政案件,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劳动和社会保障、旧村改造等社会敏感案件。同时,不断加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大对社会的保护力度,通过二审协调过付给弱势相对人各类经济补偿款达 300 余万元,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3年4月,淄博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某居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租赁使用该居民委员会部分集体土地。 2008年6 月,县政府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房地产公司以挂牌方式取得面积为 10865.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塑料制品公司认为在县政府批准房地产公司使用的土地上存在归其所有的厕所、变压器、厂房、树木等财产,其租赁土地上的厂房与房地产公司使用的土地重合37.32平方米,认为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了其租赁土地使用权与租赁土地上的财产权,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政府为房地产公司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案件审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理中,淄博中院承办法官郭晓伯发现矛盾的根源在于塑料制品公司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民事争议,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不能真正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实现定纷止争。为此,承办法官通过实地了解情况,多次协调各方处理实体问题,最终,塑料制品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淄博中院主动将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处理纳入“大调解”工作格局中,有效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 和谐共赢。 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说:“近几年来,淄博中院通过行政审判工作,对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强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联合审批制度;强化行政决策听证,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法治淄博建设;强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共破行政执法难题;强化司法强拆配合,确保拆迁户稳妥安置;强化执法为民意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今年3月份,在参加淄博中院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拿到行政审判白皮书,看到该院提出的关于提高依法行政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水平的六点建议时,多位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建议分析到位、可操作性强,对自身今后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为增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淄博中院制定了《在行政诉讼中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定期组织开展“ 法律进机关” 活动。 通过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培训,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公共权力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听取行政机关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上半年,该院法官还应邀到周村区政府和市河道管理处做专题讲座,受到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