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修武县法院加强与县政府、县直各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相互支持、通力配合,切实做到“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实施、“一张网”推进,实现了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有力互补,府院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并通过多部门联合,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该院践行“规划先行,谋定后动”的工作思路,多次召开会议,对府院联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4月,参与成立修武县“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修武县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联动重点合作事项详细谋划的同时,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工作落实、考核奖惩等制度,保障“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高效化、常态化运行,确保府院联动工作落地生根、落地生效。
坚持把行政审判作为官民矛盾的“减压阀”、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法治政府建设的“践行者。为进一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2021年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的意见》,成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形成法院、检察、司法机关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新模式,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出了良方、取得了疗效。同时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办理一起公安行政处罚案件中,县政府“一把手”出庭且出声,搭建了“官”与“民”之间平等沟通的平台,有效地化解了纠纷矛盾。为化解涉税领域的案件,守住国家钱袋子,与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和税务合议庭的实施意见》,成立涉税行政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建立“法税”互动机制,成立以来共接待咨询300人,化解行政争议60件,调撤率达50%。
为更好地为企业筑起知识产权保护屏障,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在“行政+司法”协同合作的背景下,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对接,进一步抓好府院联动,将知识产权保护关口前移,扎牢企业保护篱笆。2022年5月,被最高院确定为焦作地区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共审结“双汇”“花花牛”等知识产权案件359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全覆盖,依法制裁盗版抄袭、假冒商标、侵害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在审理田某某等15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件过程中,对被告人判处四年及以下不等年份有期徒刑,处以高额罚金540余万元,五年内禁止从事行业相关业务。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修武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参与成立了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执行联动,合力破解执行难题。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通知》,就联动协作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物、司法拘留、打击拒执罪等方面做出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规定,进一步深化“法院+公安”联动协作模式,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在查人找物等方面的职能优势,解决法院强制执行人难找财难寻等困难,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合市场监管局、房管局等多家单位构建信用惩戒体系,促进诚信体系共建共享,助力诚信社会建设,2022年以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24人次,限制高消费2457人次,对修武县上市的某诚信经营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帮助企业洗除污点,使其正常参与社会经营活动,经济效益逐渐向好。
为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乡村,修武县县法院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联合出台了《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及诉调对接流程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以政主导核心,各职能部门、调解组织协调联动的“一核多元”解纷体系,减轻人民群众诉累。为更好地开展多元解纷工作,修武县法院还强化多方组织协调联动,积极争取行政机关、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的支持,邀请23个调解组织和43名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2022年来共有2097件纠纷化解在诉前。同时,为更好地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修武县法院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成立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使得道交纠纷从事故处理到诉前调解、完成理赔、诉讼立案甚至在线开庭的全部流程一站式解决,平台建立以来,共调解成功案件299件,调解成功率86.17%。
原标题:《修武县法院多角度发力 纵深推进“府院联动” 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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